摘要:DNS是計算機域名系統或域名解析服務器(Domain Name Server或Domain Name System) 的縮寫,它是由解析器以及域名服務器組成的。域名服務器是指保存有該網絡中所有主機的域...
在IPV4中IP是由32位二進制數組成的,將這32位二進制數分成4組每組8個二進制數,將這8個二進制數轉化成十進制數,就是我們看到的IP地址,其范圍是在0~255之間。因為,8個二進制數轉化為十進制數的最大范圍就是0~255。已開始試行、將來必將代替IPv4的IPV6中,將以128位二進制數表示一個IP地址。[1]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羅·莫卡派喬斯(Paul Mockapetris)發明;原始的技術規范在882號因特網標準草案(RFC 882)中發布。1987年發布的第1034和1035號草案修正了DNS技術規范,并廢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號草案。在此之后對因特網標準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沒有涉及到DNS技術規范部分的改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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